作者:罄竹

1

林成均再次遇见琼丹的时候,是在他们分手的二十年之后。

他也没想到会在中学门口碰到她,那天也只是顺道帮忙接一下同事的孩子。

从前他最爱拨弄的长发,她剪短了,碎碎的发梢儿像婴儿的小手儿,细嫩细嫩的,淘气地左一下右一下地挠她脖颈,她时而撩拨时而抚摸,却没有一点儿嫌烦的意思。

琼丹脖子后面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颗红痣,小指甲盖儿那么大小,圆润饱满得很。林成均以前搂她的时候,总是爱把自己的手偷偷伸进去,像是在把玩一件精致的薄玉片儿。

思绪渐渐回到二十年前,那种旖旎的感觉从脚尖传到头发根儿,麻麻的,苏苏的,软软的,像是在品味他最爱吃的糯米糕。

“成均!”

他突然被那陌生了二十年的声音一喊,猛然回过神儿来了。

林成均竟然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,还歪着头用手挠了挠。他也没想到,自己都是四十多岁的人了,在她面前竟然还像二十年前一样,一副傻乎乎的样子。

他脑子里飞快地略过要开口说的话,语塞了好久,故作镇静地说道:“好久不见啊,琼丹。”

这种乏味无趣的开场白让他狠狠地嫌弃了自己一场,林成均后悔自己平时没多陪老婆看几部韩剧,没准儿还能记住几句浪漫的话。

“好久不见!”琼丹自然地伸出左手,想要跟他握个手。

在平常人看来,这就是一个礼貌的握手而已,蜻蜓点水一般握一下就过去了。

可是林成均却不这么想,“跟前女友握手,这样好吗?”他犹豫了一会儿,转念又想,这都是二十年前的前女友了,握一下手怎么了!

他把手从大衣口袋里掏出来之前忽然想起来,来学校之前老婆非要逼着他剥了一头大蒜,他竟然没洗手就出门了!

不会有异味儿吧,他不经常在厨房里呆,心里很是没底儿。

琼丹笑了笑,“握手还要跟老婆报备啊,再犹豫我就收回去喽!”说完左手就假装要抽回往口袋儿里放。

“哪儿有的事!”

林成均赶忙抓住了琼丹的手,紧紧地,他自己也吓了一跳,然后又突然松开了。

“老同学见面,握个手咋了!”他挺着腰板说道,之后转过身去假装摸鼻子,把手指凑到鼻孔上用力闻了闻。

还好没啥臭味儿!他心里突然松了一口气。

“这是你小孩儿吗?长得真像你!”

林成均这才注意到琼丹身旁站着的小孩儿,扎着两个一高一低的麻花辫儿,头上歪七扭八地夹了三四个亮晶晶的发卡。

琼丹一直是个不能再细心的人,怎么连个七八岁的孩子都不会打扮了?林成均心里一直在纳闷儿。

“不是我的孩子,是我姐的,她和我姐夫每天忙着做生意,连孩子都没空儿接了。这不,我妈今天有事儿接不了孩子了,我替她来接孩子。雯雯,叫叔叔!”

孩子的眼睛一直盯着林成均看,他弯下腰捏捏她的脸蛋儿问:“你认识叔叔吗?”

“她怎么可能认识你,她才八岁。”

林成均憨笑了一下,想想也是,他上次去琼丹家都是二十年前的事儿了,这孩子这么小,怎么可能认识他。

“认识!”孩子很肯定的语气脱口而出,说完还是接着盯着林成均看。这话一说,把琼丹和林成均双双吓了一跳。

“雯雯,你认错了,这个叔叔你是第一次见。”琼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。

“我认识这个叔叔,照片儿上的这个叔叔比现在年轻,外婆还说……”

琼丹没等她说完,赶紧弯下腰捂住孩子的嘴,尴尬地冲着林成均解释说:“小孩子经常认错人的,你别在意啊。”

他却很在意,尤其是听到“照片”这两个字的时候,心脏扑通扑通跳着,都快从胸膛里蹦出来了。

琼丹以前是个摄影迷,每天都背着个相机四处拍个不停。林成均身材又好,个子也高,自然而然地给她当免费模特,他还记得头一次去琼丹家里的时候,她整个卧室的墙上都贴满了他的照片。

林成均窃喜了一下,又怕她发现,接着恢复了平静。

同事的孩子冲着他跑了过来,琼丹仔细打量着这个孩子,林成均趁她还没开口问,自己先抢着解释了一遍。

“这是我同事的孩子,他出差去了,我正好顺道儿帮他接几天孩子,这不是我儿子!”

急急忙忙说了一通,他脸都变红了,琼丹也没有说话,只是捂着嘴笑。

“我一看就不是你儿子,长得一点都不像你。”

“噢,是吗?”他感觉自己像个跳梁小丑,马上把孩子抱上车,刚想着要怎么结束这次见面,琼丹突然说话了。

“以后我就定居海城了,有空找我就行,我现在是大闲人一个啊。”

林成均轻轻地点了点头,目不转睛地望着她。

他刚想回问琼丹的号码,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,

“怎么接个孩子这么慢啊,菜都凉了!”

林成均满脸是笑的脸瞬间耷拉了下来,不耐烦地敷衍了几句就把电话给挂了。

“啰嗦!平时也没见你这么饿,晚吃一会儿饭咋了,跟没吃过饭一样!”他转过脸儿来接着挂着微笑跟琼丹客气了几句,有些失落地走了。

他拐弯的时候慢慢想起来,琼丹以前好像从来没有这么啰嗦过,她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,从不唠叨,快人快语,二十年前一个电话打过来通知林成均,说自己要去澳洲留学了,根本不用同他商量。

2

林成均被琼丹踹了之后,为了避免自己以后再冷不丁儿地就被人甩了,他就特意找了一个事事都要跟他商量的女人。

衣服是要宽松的还是要紧身的,裤子是要灰色的还是要蓝色的,袜子要薄的还是厚的,事无巨细,岳灵通通都要跟林成均商量,否则就没法决定到底是要哪一个。

一开始林成均是无比享受这种当家做主的滋味儿的,因为琼丹从来没有给过他这个机会。

他像是篡位的乱臣贼子,怀揣着一统天下的信念,在自己的一亩八分地儿里叱咤风云,运筹帷幄。

两个人恩爱了很久,如果恩爱不包括不吵架的话,他们算是恩爱了快二十年了。

掌握大权的滋味儿是很爽,也很过瘾。可是乱臣贼子就是乱党,谋权篡位后心里也没着没落的,总感觉不踏实。

看着别人炒股赚了大钱了,他把准备买房子的钱全部投在股市里,准备赚笔大的买套大房子。结果全赔光了不算,房价偏偏还蹭蹭地一个劲儿地往上涨,林成均心疼得成宿成宿睡不着觉。

好不容易把买房子的钱攒够了,没想到刚拿到户口本,股市又是一片丰收,房价开始往下缩水。

林成均开始有些后悔自己拿主意,渐渐地,他就开始埋怨岳灵总是让他做决定。

一到了让岳灵拿主意的时候,买双鞋,左右脚大小号都不一样就拎回来了,还嫌林成均脚没长好。

岳灵出门坐车坐错了方向,害得他在家里饿了足足三个小时,最后自己煮了包面填饱了肚子。

到最后,林成均不得不事事都跟岳灵商量,从针眼儿的大小到洗洁精的牌子,他们都要进行一番激烈的讨论。

林成均觉得越来越累,他开始怀念起跟琼丹在一起的日子。他什么都不用想,因为琼丹早就一步步规划好了,他只要按部就班去做就好了,根本不用担心结果。

回到家以后,岳灵拉开厨房的门,探出头来,扯着嗓子问正在换鞋的林成均,“鸡汤你想咸一点儿还是清淡一点儿?”

岳灵的头发乱糟糟地披在肩上,围裙也没系好,穿上去松松垮垮的快要掉下来了。

林成均眼皮也没抬,嘟囔了一句,“随你便吧!”

“什么叫随我便,这鸡汤不是你嚷嚷着要喝的吗?”

“你想多放就多放,我随便喝几口就行。”他不耐烦地回应着,他现在突然一点儿都不想喝鸡汤了。

“我上次给你熬的鸡汤你嫌淡了,非说鸡要咸才出味儿,可我要是多放了,你又说人老了,要健康要养生,得少吃盐。你说,这让我怎么放?”

岳灵拎着勺子从厨房里冲了出来,她手指上还有浓浓的腥味儿,不停地戳林成均的肩膀,要他做一个决定。

“你洗手了没?一股子鸡屎味儿,熏死我了!”

林成均嫌弃地避开岳灵,屁股使劲儿往旁边挪了挪。

岳灵的手开始爬上了皱纹,像是被时间抽走了血,变得干干的,瘪瘪的,一点弹性都没有了。

林成均记得刚结婚的时候,他扶着岳灵嫩如白葱的玉指,滑溜溜的,恨不得让人一抓抓不住,现在一摸,他都觉得喇手。

“做着饭呢,哪儿来得及洗手。你什么都不干就算了,还一身的臭毛病!”

林成均懒得跟她接着吵,这些话他已经听了无数次了,嘴巴都练成了一套刺激反应了。他不想今天的好心情被岳灵给毁了,起身避开她散发着鸡毛味儿的身子。

他起身去储藏室开始扒翻那些陈年旧物,这些东西都是岳灵收拾的,他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他想要的东西。

那台相机是二十年前林成均攒了半年的工资给琼丹买的生日礼物,花了好几千呢!当年琼丹一通电话之后就飞去了澳洲,他连个人影儿都摸不到,失魂落魄了一阵子后想去她家里看看,没想到发现她把这台相机留下了。

留下也好,还能给他留个念想儿。

现在突然很想找到,就好像中了500万大奖的彩票不知道放到哪里去了一样,就算真的要他去垃圾堆里找,他也是奋不顾身一定要去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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